110年度-稅務法律學程基礎課程(南區場)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0年起更名為「全國律師聯合會」)、高雄律師公會、屏東律師公會
協辦單位:嘉義律師公會、台南律師公會、中華民國仲裁協會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律師學院稅務法律專業學程委員會、高雄律師公會
有鑑於行政爭訟領域中稅務案件,占有不少比例,另未進入法院審理前之復查及訴願程序等案件,亦非少數,且不僅是公司經營或個人生活上,亦涉及諸多稅務問題,如律師能開始致力於稅務專業領域發展,自能開拓相當可觀事業版圖。因此,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律師學院規劃,由稅務法律專業學程委員會執行,並與高雄律師公會、屏東律師公會聯合主辦,嘉義律師公會、台南律師公會、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協辦『稅務法律學程基礎課程』,於該課程中分為「稅法基礎理論與實務」、「稅法各論與實務」、「國際租稅法理論與實務」三大單元,為厚實稅務法律基礎能力,故總計規劃課程時數為54小時,以期律師修畢該基礎課程後,能具備稅務法律領域之基礎實力,並進一步對外拓展律師於稅務法律執業市場。
一、課程目標:
(一)增強執業律師處理稅務案件之專業能力。
(二)俾利執業律師對於一般個人或公司行號提供專業法律服務。
二、報名資格:
凡具備本國地方律師公會之會員資格者,均可報名(以開放報名當日為準,若不符合,將不錄取)。
三、招生人數:
預計正取50人,但報名且繳費人數未達30人,則不予開課。
四、報名學費:
(一)每名學員學費新臺幣14,000元整。
(二)高雄律師公會、屏東律師公會各別對於報名參訓本課程之一般會員或特別會員,補助學費新台幣1,000元。
(三)高雄律師公會、屏東律師公會將於其各所屬一般會員或特別會員,於完修本期課程後給予補助;出席率未達三分之二以上之會員者(即未達上課時數36小時),將不予補助。
五、上課地點:中華民國仲裁協會高雄辦事處(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128號14 樓)。
六、上課時間:
(一)110年2月21日(星期日)開課,每次上課6小時,總計9週課程。
(二)每次上課時間為:每週日9:00-12:00、13:30-16:30(遇有國定假日,則往後順延,詳細上課日期詳見下述)。
七、課程內容:
(一)本課程不開放選擇個別課程單選報名,一律以完整該期數一次報名,以達完整學習效果
(二)本課程執行之預算規劃,係以全體學員所繳納報名費用為支應,如已達開班條件,已繳納費用之學員,不得請求退費、轉班或延期,以維護其他報名本課程學員權益,故請報名學員注意下表上課日期再為報名。
(三)承辦單位保留調整課程順序及師資變更之權利。
週次 |
日期 |
主題 |
師資 |
時數 |
1 |
2/21 (日) |
租稅法之基本原則 |
柯格鐘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教授 |
3 |
租稅罰則 |
柯格鐘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教授 |
3 |
||
2 |
3/7 (日) |
稅務爭訟 |
盛子龍教授 國立中正大學教授 |
3 |
租稅債務及稽徵程序 |
盧貞秀局長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局長 |
3 |
||
3 |
3/14 (日) |
綜合所得稅 |
楊美美主任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主任 |
6 |
4 |
3/21 (日) |
營利事業所得稅 |
潘存善秘書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秘書 |
6 |
5 |
3/28 (日) |
營業稅法 |
黃淑華稽核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稽核 |
6 |
6 |
4/11 (日) |
遺產及贈與稅法 |
李梅英稽核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稽核 |
6 |
7 |
4/18 (日) |
財產稅法 (不動產稅法) |
莊宏光主任 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台南分局主任 |
6 |
8 |
4/25 (日) |
關稅法 |
高丁財組長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稽查組組長 |
6 |
9 |
5/2 (日) |
國際租稅法理論與實務 |
謝如蘭教授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 |
6 |
合計54小時 |
八、結業證明:
(一)學員出席率達三分之二以上者,由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核發稅務法律基礎課程時數修畢結業證書。
(二)學員出席率達三分之二以上者,高雄律師公會、屏東律師公會、嘉義律師公會、台南律師公會,同意採認各該公會在職進修時數。
九、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自110年1月5日10:00起至109年1月15日17:00止(如報名人數已達三、招生人數,承辦單位得不受理報名)。
(二)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或『傳真報名』或『現場報名』,按報名先後順序,取得參訓資格(以承辦單位公告為準),於報名時不需繳費,待公告參訓名單,並確認在參訓名單內,再於期限內進行缴費,上開3種報名方式如下:
1.網路報名:請至『高雄律師公會網站』之『最新消息欄位』進行線上報名
2.傳真報名:請填寫附件一報名表,傳真至 (07)2810228 (提早或逾期報名者,恕難接受報名)
3.現場報名:請至高雄市前金區市中一路171號2樓報名(社團法人高雄律師公會)
十、參訓繳費:
(一)參訓名單:將於110年1月25日為公告。詳見高雄律師公會網站首頁之最新消息,另由高雄律師公會個別寄發簡訊及電子郵件為通知。對公告名單有疑問者,可來電查詢。電話:(07)2154892張菀麟小姐。
(二)繳費日期及方式:
1.繳費日期: 確定取得參訓資格者,可於110年1月27日起至110年2月5日止進行缴費,如未能於期限內完成缴費者,視同放棄,承辦單位將依序遞補並通知繳費後順位者繳費。
2.繳費方式:
(1)現場繳費:請至高雄市前金區市中一路171號2樓缴交現金(社團法人高雄律師公會)。
(2)郵政繳費:請至郵局購買現金袋或郵政匯票(受款人「社團法人高雄律師公會」),以掛號寄至【高雄市前金區市中一路171號2樓/社團法人高雄律師公會收(信封並請註明報名班別及姓名-以郵戳日為憑)】,並同時將匯票購買證明單,傳真至公會07-2810228張菀麟小姐收,為免疏漏,請於傳真後再以電話07-2154892向本會張菀麟小姐確認收到,完成繳費程序。
3.如因報名且繳費人數未達30人、或其他事由,致使本課程未能開班上課,將全額無息退還學員已缴費用;如本課程已達開班條件,學員不得請求退費、轉班或延期,以維護其他報名本課程學員權益。
十一、課程有關問題諮詢:
報名諮詢:社團法人高雄律師公會 (07)215-4892 張菀麟小姐
課程諮詢: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02)2388-1707分機66 應佳容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