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辦理移民業務程序事項」說明會

課程封面

講師

移民事務組移民機構科 王秋瓊視察
中華民國移民商業同業公會 劉儷慧秘書長
移民署國際及執法事務組執法科 劉悅琴科長

課程概述

【課程內容】
112年6月28日修正之移民法已自113年1月1日施行,律師事務所可依同法第55條第1項但書,申請領取註冊登記證、辦理移民業務。關於申請註冊登記證流程、後續辦理移民業務應配合之相關法規及程序,及行政機關依法令之管理措施等事項,邀請主管機關移民署代表分享,以利律師辦理移民業務。

*課程為113年2月17日「律師辦理移民業務程序事項」說明會實體及線上混和之google meet錄影,未經任何剪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