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師
【課程內容】 112年6月28日修正之移民法已自113年1月1日施行,律師事務所可依同法第55條第1項但書,申請領取註冊登記證、辦理移民業務。關於申請註冊登記證流程、後續辦理移民業務應配合之相關法規及程序,及行政機關依法令之管理措施等事項,邀請主管機關移民署代表分享,以利律師辦理移民業務。
*課程為113年2月17日「律師辦理移民業務程序事項」說明會實體及線上混和之google meet錄影,未經任何剪輯。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4號7樓C室電話:(02)2388-1707Email:service@attorneys-academ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