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人權實踐旅程-5】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性平四法作為國家實現保護及促進人權義務的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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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封面

講師

主持:蔡孟翰律師 (全律會人權委員會委員)
講師:林實芳律師(維虹法律事務所)
   李柏翰副教授(國立臺灣大學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

課程概述


主持:蔡孟翰律師 (全律會人權委員會委員)
講師:林實芳律師(維虹法律事務所)
   李柏翰副教授(國立臺灣大學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

本課程係於114年10月31日由本會人權委員會與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共同辦理,以實體、線上混和方式進行,錄影部分由本會以google meet方式錄影、台北律師公會後製。

※課程授權時間為一年,自114年10月31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