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法制與業務」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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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封面

專門委員

內政部移民署

課程概述

課程介紹:
依113年1月1日施行之入出國及移民法,律師事務所可依同法第55條第1項但書,申請領取註冊登記證、辦理移民業務。關於移民業務機構管理、推廣與實務等事項,邀請主管機關內政部移民署代表分享,以利律師辦理移民業務。
講師:李明芳專門委員(內政部移民署)
※本課程為全國律師聯合會移民法制委員會與台北律師公會移民法委員會共同主辦,於114年6月11日舉辦,採實體+線上混和舉辦,錄影部分由本會以google meet方式錄影、台北律師公會後製。
※課程授權時間為一年,自114年6月11日起至115年6月10日止